问题 | 撞车全责对方起诉保险理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祸中所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诉讼请求,通常情况下并不能确保得到全额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标的车需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便应在其所规定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最高限额范围内,承担起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然而,保险公司对于这些费用的报销遵循着一项基本原则——“必要且合理”。若保险公司认为某一部分的费用并不合理或不必要,他们有权予以扣除。 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可获得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明确标注出院后的休养天数; 同时,伤者所在单位也需要提供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以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因休假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但若单位并未扣除工资,则无需赔偿误工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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