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受伤一方医药费谁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发生碰撞事故中,当双方均存在过错且致使其中一方身体受损时,其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应由双方分担。
而在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正式公布之后,关于赔偿事宜的具体处理方式则需依据当事人责任范围进行公平的磋商讨论。 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而言,其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参考病历记录以及明确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确认。 若责任方对受害方接受医疗救治的必要性或合理性持有疑虑,则应负有提出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观点的责任。 3.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原则上应按照一审法庭审理程序结束之前实际发生的总额确定。 关于损害器官功能恢复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度的整形费用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受害方有权在实际产生之后选择单独提起诉讼请求。 然而,如能通过医疗证明或权威鉴定得出结论认为必然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也可在与已经产生的医疗费一同被纳入赔偿范畴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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