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逆行被小车吓倒了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动车如若逆向行驶,无疑属于违反交通法规之举,面临非机动车驾驶者责任判定的风险。
倘若因此而导致与小型车辆产生碰撞或是意外惊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一方或许须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理由在于法律强调了机动车一方只要无过失,便无需负起任何责任。 然而,对于实际事故的成因及责任分配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审视。 若电动车逆向行驶的行为被公认为事故的主要诱因,且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此论断,那么电动车驾驶员将有可能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机动车驾驶员所应负担的责任相对而言将会有所减轻。 至于最后的裁决结果,自然必须依据事故现场的实际状况、涉事人员的过错程度及其相关证据进行慎重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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