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应由车主还是司机承担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于驾驶汽车的肇事者非车辆所有者的情形,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1.若涉及汽车租赁或借用,从而导致肇事驾驶员并非该车的车主时,则应当由实际开车的肇事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 但若车主在此过程中有过失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话,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如肇事驾驶员是在履行所在单位指派的工作任务期间发生事故的,那么理当由该驾驶人员所属的单位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果是私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中所产生的相关肇事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则应该是雇主才对。 4.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指该肇事车辆被不法分子恶意偷盗而导致肇事驾驶员并非车主的情况,这种时候,应当由盗窃者、抢劫者或抢夺者以及摩托车的实际使用者负责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最后,我们要提到的一点是,假如当事人双方在已经完成了汽车的买卖交易或其他形式的车辆转让并且实际交付车辆后,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依然没有进行登记而引发事故的,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车辆的购买者或赠予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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