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与小车相撞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体系,对于在道路上所产生的各类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务必立刻停车,尽力保存事故现场;
倘若造成了人身伤害事件,那么驾驶员也应尽快实施救援工作,以保证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还应该迅速地向当地负责执勤的交警或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然而,如果需要因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事故现场的话,务必要标记出具体的位置变化。 而且事故中的乘客、过路司机以及路过的行人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道路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没有导致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当事双方如果对于事故的原因和事实没有异议的话,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离开现场,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但若未能离开现场,需及时通知所在地负责执勤的交警或交管部门。 至于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仅表现为轻度财产损失,且事实清晰明确的情形,当事人应先主动撤离现场,然后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协调处理,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