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各类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期限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性,在此将予以详尽解析,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对于普通程度的交通事故案件,若事实清晰明了且责任归属明确,负责处理该类事件的交警通常可于当日或次日签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其次,若在事故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为确保勘查调研的准确无误,需开展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在此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管部门即可发布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供各方参考。 再次,对于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由于涉及的勘探、访问和鉴定手段诸多,且流程较为繁琐,故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发布期限难以精确判定。然而依大多数案例来看,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交警将会向事故当事人各方发放事故责任认定书。综上所述,事故责任认定的全流程最长不应超出四十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