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成立的关键标准主要包括协议解除以及法律规定的解除等多种情况。
其中,协议解除是因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做出了关于解除合同的具体规定与条款,而只要这些条件达到并满足预期,那么所签署的合同立即被视为解除。 而在法律规定的解除中,情况则显得更为复杂多样。 例如,由于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客观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 在合同约定履行日期即将到来之时,合同一方通过书面声明或者行为举止向其他主体清晰地表达出其不再继续履行主要义务的意图; 又或者在合同约定履行日期前提交的主要债务,经过众多催促之后仍然无法在合理的期限内得到有效的履行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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