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下,经营亏损时如何撤销承包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经营亏损情况下如何撤销承包合同,有两种可行的途径为协议撤销与法定撤销。
所谓协议撤销,便是通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撤销合同的要求; 而法定撤销则是基于存在严重误解、欺骗、威胁或显失公平这样的法定可以撤销合同的特定情境中,向有权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其最终决定是否撤销这份合同。 至于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根本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经营目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如果其中一方已经通过书面方式或者实际行动毫无保留地表达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的意图; (三)若债务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主要债务拖延至约定的期限之后,即便经过催促也未能妥善履行; (四)在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到期债务并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导致合同所设定的经营目的无法实现; 以及(五)法律明文规定的其它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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