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履行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是合同彻底消失了,而合同中止履行是合同由于其他原因出现,暂时无法履行合同,合同仍然在并未消失。
一、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二、合同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一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以上情形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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