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仅有盖章而无签字和日期,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加盖公章而未由双方签署和标注日期的合同,仍具有效力,除非当事各方另行作出约定。
若缔约主体以合同书方式签订合同时,自所有签约人皆已签字、盖公章或留下指纹之时起,即被视为合同成立生效。 不过,在此种状况出现以前,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合同项下的重要职责,且另一方予以认可并接受此义务,那么该份合同就应该被认为是已经成立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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