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分公司的债务责任主要由其总公司承担。
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在经济活动中所引发的民事责任均应由总公司负责。 这就意味着,若分公司因种种原因出现债务偿付困难时,债权方有权利向总公司提出请求,以期获得债务偿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总公司能够提供有力证据表明分公司的债务源于其自身独立的经营决策,同时总公司在此过程中并未负有过失责任,那么总公司或许可以适度地降低自身的责任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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