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债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地,债务产生于合资经营的特定业务过程之中,如在达成合资企业目标的过程中所开展的各项交易以及投入的各类生产资源等所伴生的债权关系。
此外,债务之源头乃源于以整个合资公司为名义,而非仅仅由某位合资方的个体行为所引发。 最后,债务的具体用途与合资企业的核心业务紧密相连,其目的在于推动合资企业的持续发展及高效运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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