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法人需要证明公司债权债务证明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定代表人变动对企业对外债务承担的影响,应当明确的是,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债务承担的主体为公司而非法定代表人。具体而言:
1.依据法律规定,当公司工商登记事项进行变更时(包括法定代表人人选),原公司所余下的所有债权债务将均由变更后的新公司全权承担,无需另行向债权人解释或声明。 然而,若是确需提交相应的情况说明文件,只需明确表示变更前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将由变更后的新机构负责接手。 2.若借款行为以公司名义进行,即使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妨碍还款义务的履行,应当由公司承担偿还责任,在此过程中,作为自然人身份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至于债务承担方面,法人并非实际责任人,而是由公司独立承担。倘若法人并非该公司的股东,那么法定代表人本身并未产生直接的经济损失。反之,若新的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股东,例如因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所属权转移,则需要遵循协议约定方式对原股东的责任进行追究。因此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更迭之前,请务必全面了解和妥善处理有关债务清算事宜,同时制定清晰完备的协议以明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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