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有时间界定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一年内。
律师解析:
1、债务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如果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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