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能算欠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仍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证实欠款关系的存在。
诉讼参与者可选择出示各类形式的证据以支持自身观点,诸如,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材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等。 若参与者无法自行收集相关凭证,则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然则,经由法院依法公正地进行审核与查实,所有证据都应被视为完整而客观的。 因此,即便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形下,如能通过其他方式有效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那么便足以被认定为存在相应的欠款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