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写的欠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他人要求书写欠条的强迫情形时,债务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有权宣告欠条无效。
然而,为使此项权利得以实现,当事人需提供足够的证据,以明确他们所写的欠条确系处于被迫的情境下产生。 这样的话,当事人便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判定所签之欠条失效,无需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若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有效地证明其所写下的欠条是受到他人强制所致,那么诉讼失败的风险就会相应升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