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江苏地区,关于离婚时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标准,往往会依照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合理制定。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当事人来说,抚养费用可按照每月可支配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义务的,比例部分则可以适度上调,但需注意,抚养费总额一般不应超过每月可支配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当事人并无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便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以上述比例为基础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