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具备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你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还没彻底完蛋,还是有可能重新好起来,继续过日子的。
就是有点小争执或者小矛盾,还没有到那种水火不容的地步。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啊,财产怎么分这些大事儿上,你们俩还没商量出个结果来,而且也没法靠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说,你们现在要离婚,其实并不是真心想离,说不定是有人被逼得没办法了,或者被骗了之类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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