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精神病史离婚能争取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曾经患有精神疾病历史的父母而言,想要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确实难度较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了希望。
倘若所患精神疾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确保能够为其子女提供一个健康适宜的成长环境并给予细心周到的关怀照料,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赢得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战。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裁决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会对众多的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而审慎的考量,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如何、子女自身的意愿倾向以及他们与子女之间的深厚情感联系等等。 通常来说,身体健康且具备更好的经济条件来保障子女权益的一方,在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往往具有更大的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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