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第三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中,涉及到第三个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时,法官往往需要全面地评估各类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该子女的年纪、性别、自身意愿,以及作为父母的当事人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道德品质及与子女之间的深厚感情等等。
当子女尚处于年幼阶段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归母亲,以便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生活照顾和情感满足。 然而,倘若子女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自我认知和独立思考能力,那么他们的个人意愿便会成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外,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适宜的居住环境等抚养条件同样是法官在裁决过程中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总而言之,法官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始终会秉持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这一核心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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