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倘若被告在经由合法手续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未经法庭事先准许擅自离席退出审判过程,那么法院将有权对此作出缺席判决。
因此,在涉及到提起离婚纠纷的案件审理中,若有一方当事人未能出席庭审现场,另一方便可依照现有的相关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判令离婚的明确诉请,同时针对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法院亦可在全面考量双方实际状况及子女权益的基础之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法律赋予了法院在一方缺席的情形下作出裁决的权力,然而这并不代表着法院会自动对原告的全部诉求予以支持。 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法院需对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公正且合理的判决。 若原告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对方未尽到抚养责任,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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