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能否签订共同抚养协议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之时,确实有权利签署共同扶养协议书,但必须以维护子女利益这一至关重要的前提为基础。
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对于子女抚养权这一重大事项,应站在孩子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心理与生理健康需求,以及对法律权益的保障,并将之与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各种相关因素相结合,综合、合理地加以妥善处理。 只要能最终助力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甚至可协商共同履行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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