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更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敬请知晓,在夫妻离异之后,他们是具有权利更改孩子抚养权归属的。
首先声明,离婚后,双亲双方都有权经由签署协议来改变对子女的监护责任。 其次,如果在离婚之后,仍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展现出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那么另外一方便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若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某种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起照顾子女的职责; (二)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甚至存在虐待孩子的不良行为,或者他/她与其子女共同生活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倘若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同时该方也具备抚养能力; (四)只要有其它正当理由,都应视为需要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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