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否涉及前妻的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决定正式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可能会涉及到对婚后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前妻所生的孩子能否参与分配现役妻子所持有的家庭财富呢?事实上,我们可以依据当前的法律规定进行理解。 尽管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宣告终结,然而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却是无法被切断的。 因此,无论是父亲个人所有的物业,亦或是包含在这之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子女都享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权益。 父母亲与他们的孩子之间的亲情纽带,不能因为离婚行为而受到损害或割裂。 即使在父母离婚之后,无论是由父亲独自照顾孩子还是母亲独立承担起这个责任,他们依然将保持着与孩子之间的“父母”身份不变。 即便是在离婚之后,父母仍旧具有教养、爱护以及保护他们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继承权的相关条款则详细地阐述了这样一个事实: 遗产的分配需遵循如下的优先级: 首先考虑的是第一优先级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再考虑的是第二优先级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辈以及外祖辈等。 当开始进行继承操作时,只有具备第一顺位继承人资格者才能够参与,并且所有第二顺位继承人将被排除在外。 如果在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内没有任何人符合条件,那么剩下的遗产将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 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本章所提及的“子女”不仅仅涵盖到了由合法婚姻所诞生的孩子,还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或继女。 而“父母”自然也包含了亲生父母、领养父母以及同样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兄弟姐妹”,这其中包括了具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同胞手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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