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孩子将被判定由女性监护。
关于这方面的详细政策指导如下: 首先,对于年龄不超过两年的儿童,他们通常会被判决由母亲照顾; 其次,对于年龄介于2至8岁之间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有一方已经进行过绝育手术或因为某种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或者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时间比父亲更长,另外一方则没有其他孩子等特殊情况出现,那么就可以优先考虑由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抚养; 再次,当孩子已经是8岁及以上时,也需要考虑到他们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再者,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房屋状况以及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习惯特点等多种因素。 在处理此类离婚案子时,人民法院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孩子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护,根据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经过仔细审核后,妥善地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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