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未出生的胎儿由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事宜,父母双方有权自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到共识,则应通过司法法庭裁决。 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对涉及到的诸多因素展开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双方各自的教育程度、职业背景、经济状况、年龄层以及家庭环境等等。 尤其针对婴幼儿时期的子女,司法规定处于母乳喂养阶段的子女抚养义务基本上应归属于其哺乳的母亲。 然而,当母乳喂养期结束后,若亲子双方因抚养问题产生纠纷且未能达成一致协议,那么便需要由司法机关结合子女的实际权益及双亲双方的特定情形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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