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到医院哪个部门哪里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务必携带由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婚书以及新生儿医疗结算账单所组成的完整材料,前往新生儿诞生地的医疗机构(如位于城镇地区的综合医院或妇幼保健院等)办理出生证明。若为农村地区分娩并在家庭接生的情况,则可前往当地的乡/镇级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手续的申请和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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