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继女生存权利中的改姓问题,孩子可跟随父亲的姓氏,亦可跟从母亲的姓氏。
而当双方婚姻破裂并最终决定离婚时,倘若其中一方负责照顾监护孩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孩子身心健康无损的前提下,他们完全有权利为自己的孩子进行姓氏更改。
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公民,其姓名更改则需通过书面形式向父母或抚养者申请,然后再由户籍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的变更。
不过对于年满18岁的成年人而言,特别是涉及到政府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以及其他大型社会机构的人员,原则上不受理姓名更改申请,但假如确实存在充分且恰当的理由需要修改名字,则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所在单位出具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的同意修改的证明文件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