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必须满足的五个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遗嘱能力,即须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方能享有立定遗嘱的资格。
其次,遗嘱应当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任何受到威胁或欺骗而订立的遗嘱以及伪造之遗嘱皆属无效; 若遗嘱遭遇篡改,则篡改部分自当判定无效。 第三,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乎法定要件。 最后,遗嘱中所处置的财产均需为遗嘱人个人依法所有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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