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继承开始后,对于同一遗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都涉及时,一般按效力优先顺序处理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优先考虑,遗嘱或遗赠次之,法定继承最后考虑。
二、不同遗产处理方式并存时,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并存的,两种方式所涉遗产没有抵触的,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有抵触的,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相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2.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并存的,同于上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处理方式; 3.遗嘱和遗赠并存的,不存在哪种方式优先的问题。如对同一遗产既有遗嘱也有遗赠,须从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或遗赠的时间、证据的形式判断其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判断真实意思表示的,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公平性因素,可以认定共有或平均分配所涉遗产等。 三、被继承人无遗赠扶养协议、无遗嘱或遗赠以及出现上述继承方式无效的情形,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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