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不要附加条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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