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给另一方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如果您和前配偶决定将共同拥有的房产过户至其中一位所有人手中,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必须遵循如下的程序步骤:
首先,双方均应携带您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以及离婚证书(若仍存在)、离婚协议或者由当地法律机构所颁发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裁决书、房屋产权证明等资料前往房产所在的区域的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办理。 在此过程中,您还需要确保在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书中已经明确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其次,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过程中,您可能会被要求填写一些相关的表格,同时也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