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付的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结婚之后,若首付款是由父母承担,且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是属于单方面的,同时,父母也明确地表达了他们仅将此房产赠予自己的孩子,那么在离婚的过程中,这种房产通常被认为是这一方的私人财产。
然而,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和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由产权登记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反之,如果在还清房款后,房产证上的名字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或者父母并未明确表示只赠予某一方,那么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这类房产往往会被认作是夫妻的公共财产,进而需要在离婚过程中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分割问题; 如无法就此达成统一意见,法院将依照具体案情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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