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房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时所涉及到的房地产分割问题,有许多复杂的因素需要慎重考虑。
倘若涉案的房地产乃是由一方配偶在婚前全额购置,并且已进行了相关登记手续并登记在该方当事人的名下,那么此类房地产往往被法律视为个人财产,由购置方当事人享有所有权。 然而,如果这处房地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那么它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按照惯例,应当以平均分配为原则进行分割处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家庭的贡献程度、以及子女抚养等诸多方面的具体情况。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因自身行为不当而导致婚姻破裂,那么他或她在房地产分割过程中的份额可能会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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