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房产过户费用谁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中涉及到房地产的过户费用负担问题,通常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后确定的。
倘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那么,此类费用的承担方式普遍遵循着“获益者承担”的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取得房地产处置权的那一方,往往需要承担更高比例的相关手续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房地产分割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以最终得出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