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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子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后,其中一位当事人未能积极配合将房屋产权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阁下可首先考虑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与沟通来寻求和解之道。
若是此途径未能奏效,那么,阁下便可向当地司法机关发起诉讼申请。
这是由于通常情况下,在离婚协议或是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的结果中,都对房产的所有权明确做了规定。
因此,未尽到配合义务的那一方实际上就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此种情形之下,司法机关将会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措施,要求该方必须予以配合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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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