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财产具体细分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之中,法律允许将两性之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到的以下资产进行分割:其中包括薪资报酬以及单位或者企业分配给其的奖金;
通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利益; 著作权中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继承或者接受他人赠予的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予合同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属于某一方,则不在此列); 一方配偶在婚内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需排除孳息与自然增值部分); 以及被视为应由双方共享的其他类型之财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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