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对方转账可以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离婚期间对方账户内的转账行为,能否予以接收,需依据实际情况逐一进行甄别与确认。
若该款转账乃是由对方主动意愿所赠予,且无任何涉嫌欺诈、威胁或其他违法行为,理论上可予以接受。 然而,若该笔转账牵涉到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妥善划分以及可能对离婚财产分配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则必须审慎对待并加以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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