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首付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性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支付房屋首付款购买了房产,那么在离婚之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呢?具体而言,需要考虑以下两种情况:首先,如果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则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以及与此相关联的房产价值的增值部分将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因此,在离婚程序中,这些部分必须被合理地划分给双方; 其次,如果该房产无论何时都只登记在男方的姓名之下,并且在婚后都是由男方的个人财务为之进行还贷,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类型的房产将会判定为属于男方,而女性并没有对此房产享有任何经济权利或分割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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