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且产证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按揭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银行贷款也是其个人债务,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向配偶进行补偿。
第二、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且产证只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按揭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剩余的银行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债务,但在具体分割时应当对出资的一方予以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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