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十年男方闹离婚,财产要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
1、协商处理。 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 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 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依法自行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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