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证据收集哪些材料可以立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采集配偶出轨证据时,通常情况下,以下所列举的资料具有很高的有效性:
首先是第三方与对方之间的亲密照片或者影像资料,这种方式直观而有力地反映了他们之间的不正当关系; 其次是双方之间的暧昧聊天记录、短信以及电子邮件,这些都是直接的证据,能够清晰地展示出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 再次是对方亲口承认出轨的书面文件、录音等,这些都能作为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其出轨行为; 最后是关于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据,例如租赁房屋的合同、物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间接的证据来辅助证明出轨事实。 然而,在收集这些证据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其合法性和关联性,以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导致诉讼失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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