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律师办离婚可以不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代理离婚事宜时,仍然有必要亲身参与其中的一些关键环节。
以离婚诉讼为例,调解乃是必经之步骤,这就要求当事人需亲自到达现场出面协商。 然而对于一些较为琐碎的事务性工作,如整理提交所需资料等事项,可全权委派律师进行初步处理。 但是,最终在法庭庭审阶段,当事人往往仍须亲自出席,以便于在公开场合清晰地表达个人的真实意图及陈述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