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必须在男方本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女性提出离婚请求时,她并不一定需要在男方所在地进行法律诉讼。
通常来说,该诉讼应该在被告人所在地区的法院立案并进行审理。 然而,若被告已离开其永久居所地超过一年之久,那么此时女性便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双方均已离开各自的永久居所地超过一年,则应由被告目前的常驻地人民法院负责管辖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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