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不离法院应该怎么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其中一方坚称无法接受离婚的结果,那么在法院作出裁决时,其核心考量因素便是夫妇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真正破裂了。
倘若存在诸如重婚行为、与第三人保持非法同居状态、对家人施加家庭暴力、长期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行为、反复染指赌博或者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以及因为感情问题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法院往往会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实感情破裂的事实,并且另一方坚持反对离婚,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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