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出庭是否可以宣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参考国际惯例和法律规定,当事人通常需要亲自出席法庭审理过程。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有正当事由导致无法亲身参与庭审,同时已经向该法院提出了书面说明及观点,法院则可依法进行缺席审判的程序。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到某些核心权益的认定,例如身份关系的确立等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达意见的关键环节,那么当事人未能亲自出席庭审,通常情况下法院将不会做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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