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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调节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务时,主要存在两种途径来进行协商和解。
首先是由法庭主持下的调解程序,在当事人提交诉讼请求之后,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通过此种方式能够达成共识,法院将会出具调解协议以确认双方的调解内容。
其次是在民政部门进行的调解工作。
双方如有意愿自行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经过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之后,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针对离婚意愿、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与双方展开调解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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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3: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