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赔偿的法定情形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离婚过错赔偿的法定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重婚行为,其次是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再次是实施家庭暴力,最后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过错。 而构成这一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通常包括: 首先是违法行为的存在,也就是上述所提到的各种过错行为; 其次是造成了损害后果,例如给受害方带来的精神上的伤害或者财产上的损失等等; 再者,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最后,行为人必须存在主观上的过失。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保护那些在婚姻关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诉讼请求的支持,往往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作为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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