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不判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离婚诉讼中未能获得判定离婚的结果,请不要心急。
通常情况下,法庭之所以未裁定离婚,可能是因为它认为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并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亦或是所提供的证据尚无法充分证实离婚请求的合理性。 在此之后,自判决下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您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在此期间,建议您着重于搜集更多能够有力证明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例如对方有外遇、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分居时间较长等等。 当然,在此过程中也需要对首次进行的诉讼进行深度反思,积极完善诉讼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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