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离婚之相关操作流程,通常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需精心梳理论述案情及收集配套证据资料,向具有管辖权的法定审判机关提出离婚诉求。 待法院正式受理立案后,将会向被告发送相应传票及起诉书副本。 其次,由原被告双方共同参与到证据交换以及庭前调解环节中来。 若调解工作无法顺利达成协议,那么便迈入法庭开庭审理阶段,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陈述以及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做出最终判决。 倘若一审判决结果判定双方不得离婚,在此基础上,除非出现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方必须在期限为六个月之后方可再次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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